阜阳:12月起 市级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新增51组
颍州晚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从12月1日起,阜阳市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市级医疗机构在已有116组病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1组按病种付费病种,新农合将对这些疾病实施打包付费,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负担。此外,阜阳市还鼓励县市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订适合本辖区县级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疾病组与定额费用。据悉,今年4月25日起,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中医医院和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对116组病种(65组重大疾病、45组常见病、6组重性精神病)执行了按病种付费,对列入按病种付费的疾病实施打包付费,住院时患者只需交纳自己承担的费用,其中白血病首次诱导加固治疗最高报销比例达85%。
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按病种付费,从12月1日起,市级医疗机构在已有116组病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1组按病种付费病种,包括发病率较高的脑恶性肿瘤、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宫颈癌、卵巢癌等恶性肿瘤放化疗病种21组,及30组常见病。其中,21组恶性肿瘤放化疗病种单疗程计收一次费用,且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40%。
市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后,与省级医疗机构相比,提高了市级医院的疾病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将相关病人留在市内,既有利于减少病人赴市外治疗的费用,又有利于市级医院的高端发展。
为确保按病种付费完全执行到位,不出现因费用而选择病种执行现象,提高按病种付费执行率,市卫计委每半年对市级定点医院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进行考核。对每一病种发生1例不合理退出按病种付费的,新农合基金除不予支付该病例费用外,并予以通报批评;发生2例以上的,新农合基金除不予支付不合理病例费用外,取消医院该病种定点资格。(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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